在古玩街里有一家不知道真假的古玩店。 你说老板是个奸商吧。人家里面的东西明码标价,甚至注明了都是工艺品。 你要说他卖的工艺品价钱虚高吧。却总能在这里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但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是,其实当老板开店这只是人家的副业而已。 其实人家的主业,干的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一种职业--刺客。 直到某一天,有一个自称导师的人找上他的时候,他才开始明白自己到底为何而生。 (本书更新稳定,绝不太监。请放心阅读。)
李白因失恋醉酒下水捉月,不幸带着身体穿越成为东汉末年一名假小宦官,在乱世中,他荣幸觉醒任务系统,一统天下,开启复兴大汉之路。 杜甫: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 贺知章:谪仙也! 曹操:生子当如李太白! 孙权:太白豪迈,挥金如土,常有美人相伴。 刘备:太白料事如神,着着先机,孤愧不如也。 诸葛亮:太白用兵,神乎其神,汝等小心。 司马懿:不除太白,难掌大权,难成大事。
和自己生活九年的父母竟然不是亲生父母,一整村的人竟然一日之内惨死,到底是何人所为?是鬼神之力还是人力为之?他到底和大宋王朝有何千丝万缕的联系?有深度的武侠奇作——《真武风云录之北宋风云》:北宋初年,烛影斧声之后大宋江山易主赵光义,太祖励精图治传到真宗赵恒之后终于在群狼环伺的中原暂时立稳脚跟,在四帝仁宗的治理下北宋终于得以喘息,此时的北宋逐渐恢复了大国的威严,然看似平和的局面实则暗潮涌动,凶险异常,
她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主殿下,人前嗜血残暴,杀人如麻;人后嘴毒心软。 他是她的暗卫,不为天下,只为她一人,也是她最后的底线。 她一朝从女皇变成公主,却对身前暗卫上了瘾。 在床上她挑起小暗卫的下巴。 “小暗卫,你的脸好红。” 可谁知道身边的小暗卫人前纯情,人后占有欲爆棚,对她占有欲爆棚却又只能委屈巴巴求取宠爱。
神秘749局+拘灵遣将+伴生女鬼+地狱话事人!人间有位少年…食人心…养鬼怪。林三,天生灵道体,出生便有伴生女鬼存在。六岁父母遭人杀害,为报仇屠戮张家673口人。被749局强行关押在神秘的第九监狱。你强任你强,三棍破你防!
在雾都纽灵顿,我,艾德里安,是个小有名气的侦探。我总觉得自己的生命中缺失了一块重要拼图,直到遇见他——塞巴斯蒂安。 自我有记忆起,母亲就时常对着一张泛黄的超声影像发呆,影像里分明是两个紧紧相依的小生命。可我是独子,那另一个孩子呢?母亲对此总是讳莫如深,眼中满是痛苦与愧疚。 一次,在调查一起离奇的珠宝失窃案时,线索指向了一个神秘的黑市商人。我跟踪他来到一处废弃工厂,昏暗的灯光下,人影绰绰。突然,一个
根据切身经历的记录身边的小事。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多对雪域之光、一千零耳夜、童年湖支持,作者读者群qq:791579746。 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欢迎大家对文章进行评价,再次谢过大家。
常威因一泡尿而当了十年狗,穿越后阴差阳错地加入了项羽的阵营,在一个无系统、无金手指的情况下,看常威如何助项羽逆风翻盘。 常威:“统一哪需要那么多打打杀杀,我们最爱和平了。”刘邦:“你说的是人话吗?”项羽:“威少666。”闽越:“我强烈抗议...”本书是无女主、少战争,轻松搞笑的种田文。
边缘世界,即将被废弃的时刻,造物主盖亚灵魂之母启动最后的救赎。应运而生的守护者明志,从一个富二代变成拯救世界的守护者。他穿梭于各个其他世界搜集物资,提高实力,强大自己的世界,让自己所在边缘世界脱离覆灭破碎的命运。 实力,财富,权利,魔法,科技,神秘,蛮荒,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守护!
李墨是一名具备人类意识和外星意识的意识融合后的人类。 在外星文明和地球文明的碰撞中,人类科技文明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 外星文明的出现,导致地球上出现了具备超能力的新人类。 在多次瞬间移动传送过程中,由于万恶超破坏,出现了三体一灵现象。
肉身穿越的我,开局就有主神格。 你来告诉我,谁还能阻止我? “什么?你说我没有成为魔法师的可能?” 我只能告诉你,莫欺少年穷!
五等分的恋爱,一个人的花嫁 我们祈愿来到这里,亲手去改变,去跟随
苍天啊! 踩肥皂摔死的隋准,一觉醒来,成了古代贫穷小山村的男媳妇,凌晨黑布隆冬就得起床喂猪,吃食不是剌嗓子就是拉肚子。 最最最要命的是,他那弱柳扶风的小相公,要三年抱俩…… 天杀的,老子是钢铁直男! 隋准: 当代学霸但是懒,白长了个大个子,其实肩不能挑手不能扛,能躺着绝不坐着。 偏偏穿到古代贫穷农家,为了那点喂猪的事鸡飞狗跳,被泼辣的丈母娘嫌弃得要死要死,但又在小相公盲目崇拜的软乎小眼神中迷失自我
苏家真千金回来之前,苏浅乐也是苏家唯一的掌上明珠。 爸爸,妈妈和哥哥对她疼之爱之,可苏锦凝回来后她就成了人人厌弃的假千金。 为了苏锦凝,哥哥差点把她溺死在冰冷的水中,爸爸和妈妈亲手打断了她的双腿。 冬天穿单衣罚跪雪地,夏日在烈日炎炎在暴晒,甚至为了苏家子弟能够全部进入合欢宗,甘愿做了人肉血袋。 为了苏家的未来,她忍受了三年的炉鼎生活。 可最后,她的结局是死无全尸。 再世重来,苏浅乐选择斩亲情,离狼
&esp;&esp;sp;&esp;29649万字 941万总推荐&esp;&esp;文案:&esp;&esp;“这儿有只乌龟,&esp;&esp;它就是个土匪!强盗!无耻败类!&esp;&esp;别惹他!&esp;&esp;~~~&esp;&esp;不算正统异兽,是玄幻仙侠,望
我刚来深圳时,在一家电子厂上班。工厂有宿舍,环境还不错,但我睡眠浅,喜静,便去附近城中村,租了套一房一厅。女房东三十来岁,容貌一般,衣着也普通。但她个高,眼睛水汪汪的,凝眸时,像一泓清泉……现实题材作品,以深圳这座大都市为背景,讲述打工人在此工作、生活,以及他们遇到的人与事,悲喜欢歌。小说以第一人称讲述,具有极强的代入感,让读者身临其境,感同身受。
一年前,乡村青年丁二毛重伤失忆,落入人生低谷。女友被夺,村霸欺凌,走进绝路的丁二毛幸有嫂子照顾,才活了下来。 一年后,他因机缘巧合,获精妙医术和绝世武功,从此他开启了一段传奇人生。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他是一个韦小宝式的人物,出身贫寒而不卑微,不为强权而折腰。 欲知丁二毛的奇异人生,请看正文。
在仙界闯荡千年的仙尊,毅然回到小时候,从此开启了他那都市修真之旅。 以前的恩,我许你荣华富贵,以前的怨,我十倍还之。 多年以后,黑帮大佬奉我为主,商业精英认我为主,神医大佬拜我为师,武术大师敬我如神…… 多年以后我早已站在世界之巅,笑看风云。
“不好了!国师不见了!!” 庙堂之高江湖之远。 见多了朝堂的尔虞我诈,很想去尝尝江湖里的酒。 于是一袭青衫离了庙堂,策马入了江湖。 江湖很大,不止有酒,故事也极慰人心。有那立志成为天下第一的少年,路边捡的小乞丐,来自苗疆的少女,腼腆害羞的道士,喝酒吃肉的和尚,不爱读书的读书人..... 这是关于一个“老人”跑路的故事.....
福宝的军医爸爸意外去世,对她最好的大姐病痛而亡,她则被养母卖给家暴男,险些被打死。 在她手刃仇人当天!又回到1966年! 她带着空间重生,这一世,她要改变所有人的悲惨命运,脚踩极品,手虐渣渣。 这个年代,缺食少粮、物资贫瘠? 不怕!她有灵泉空间,哐哐赚大钱,屯物资! 国家落后,科技不强、被看不起? 不怕!她手握交易平台,猛猛提升,统领全球! 只是…… 这个身着粘着自己的好看男孩是谁呀? 还说要跟她
(有男一号和女一号,男一号概念能力,女一号玩火,主角用光,可以跟据读者反馈走变嫁、变百、变单三条路线之一) 陆晓晓从小就很阴柔美丽,很多人都分不清他的性别所以,陆晓晓下定决心,一定要做出改变,于是……成功改变了。 “系统!你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宿主,我已经说过了,你已经获得变成魔法少女的能力了,拥有了强大的力量。” “我特么问的不是这个!我怎么才能变回去!” “宿主,时间一到就可以了,而
江辞进入天水剑宗修行三年,寸步未进,偶遇了一名魔道老头,凭借一身诡异血脉,踏上仙路,正魔有别,惨遭截杀,出逃西域,终有一日,杀回南域,入主中原。 (新人第一次写长篇玄幻,望海涵)
周之琰落魄的时候,宋念陪着他走出低谷,陪他东山再起,一陪就是七年。 朋友们调侃:“天可崩地可裂,宋念都不会离开周之琰。” 他们说对了,宋念连周之琰出轨都视而不见,甚至默许他旅行的时候带着小三。 这不是爱惨了,是什么? 直到有一天,宋念提出离婚,转身投向另一个男人的怀抱。 当周之琰看清男人的脸,他才如梦初醒。 半夜,宋念接到他的电话,“宋念,这七年你有没有一点爱过我?”
(连载中,简介会不定时改动) (女主穿越前是普通人,前期实力弱,后期会努力变强,文章慢热) 林钰没想到,只是和闺蜜爬了个山,意外坠崖,竟然在异世再次复活。 复活后,转眼变成偏远大陆,鹰族团宠的“幼崽”,寿命长,有翅膀,会变身,有超能力,顺便附赠一对鸟人父母。 异世缺东少西?没关系,兽人超能力来凑,石锅,铁器so easy,点亮族人手工,美食技能,全族齐齐奔小康。林钰乐呵呵的准备躺平。 族长阿父:“